不作为的纪检监察养着有何用?
                       附: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的举报材料
    本人于2007年10月20日就白塔初级中学孟庆雨殴打体罚学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等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若干项事件向东海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检举.时至今日,已经三个月啦.未见回音.依据教师法:教师举报检举的应该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依据信访条例:应该在2个月内处理完毕. 为何至今没有回音?案情重大? 需要延长时间? 我再次当面将举报材料交给监察主任,可还是没有回音.还是不作为.我很郁闷:不作为的纪检监察我们养着你有何用?
     听说孟庆雨在教育局里有关系啊.有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我明白东海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不作为的原因,难道局里有关系就可以不处理?我这儿有几十名学生的亲笔举报材料及录音材料,教育局到底处理不处理?拿着不薄的薪水揣着厚厚的津贴,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却不干人事,那人民养着你何用?我们纳税人养你何用?

    看看孟庆雨的恶行吧.下面是我向市县直至省教育厅的举报材料内容.对此内容本人愿意负法律责任.请斑竹放行.
    1.他在周一举行升旗的时候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拳打脚踢殴打三名初三年级的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现在已经被他赶走,学生的家长2个月后来学校看孩子才知道孩子被赶走,她流着眼泪走了. 其余两名学生因为家中关系也可以孟庆雨没敢怎么怎么样.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
    2.他在上学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到期末考试那一天,他执教的那几个班还各有2-3课没上.没办法了他让学生随便自己看看.这严重违反教师法.依据教师法应该解聘.
    3.孟庆雨今年任初三年级的主任,他让来留级的学生每人缴800-1600的复读费共达到7-8万之多,他却让家长签字充作捐款,爱心捐款,这款孟庆雨没有交到会计室.严重违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教师管理规定和收费规定,涉嫌乱收费和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4.我在今年暑假向市教育局纪委实名举报学校在考试中作弊.在市县调查组调查过程中,孟庆雨引诱,勾引.诱导.胁迫作证的学生做伪证,对抗调查组的调查(如果不是和调查组串通的话).
    5.孟庆雨在学生宿舍逮到十几个学生在抽烟.他罚每个学生给他买一包红南京(11元/包).一个教师让学生去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事情,多么可耻啊.
    等等等等......
   
    请东海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立即作为,对国家,对人民,对党,对纳税人负责.否则人民养你何用?我养你何用?